增加资质要求丨36套250Nm³/h PEM电解槽招标项目变更

2025-12-12 09:56
12月10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格盟宜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察右前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一期)制氢端成套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变更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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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2.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现补充变更为:


3.2.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若由同一专业(按承担的业务范围确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提供PEM水电解槽设备的广家,并负责协调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培训以及其他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5.招标人与中标的各联合体单位统一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合同履约情况由牵头人向招标人开具发票,招标人将具备条件的各阶段款项支付至牵头人指定的账户。同时所有的合同履约和考核条款由牵头人负责执行,联合体内部之间的纠纷不得影响合同的执行。


6.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9日2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20时00分”,现变更修改为:“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9日2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


11月29日,二次招标公告发布。

建设规模:额定产氢量9000Nm3/h,最大产氢量为10800Nm3/h的电解水制氢装置。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半月内交付PEM首台套(含PEM电解槽、气液分离系统、氢气纯化干燥系统及 辅助设施)及全套公用系统设备,四个半月完成所有设备交货。最终交货时间以卖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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